[摘要] “庄在园中、楼在绿中、人在乐中”,一幅迷人的新农村画卷展露风采。
7月26日,滨海县东坎街道会农村的农民集中居住点,一排排青瓦白墙的二层或三层小楼整齐划一,门前屋后的道路平整宽敞,各种绿色植被错落有致。“庄在园中、楼在绿中、人在乐中”,一幅迷人的新农村画卷展露风采。该村党总支书记韩朝俊说:“通过实施农房改善工程,家家户户住上了好房子,农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他感慨,现在村里真是大变样!
韩朝俊的感慨来自市委、市政府正在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9月14日,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在阜宁县召开。市委书记戴源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落实省委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广大农民期待的热切回应、农村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积极抢抓当前重要机遇期和窗口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牢抓实抓好。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市始终坚持高位推进。全市上下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集中精力重点重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其他4位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分别挂钩到各县(市、区)一线指导推进。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改善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从顶层设计上,完善全市农房改善工作总体方案,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对市域各县的农民住房改善工作,严格把关、强化支持、加强监督、做好统筹。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出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真正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这是市委、市政府发出的动员令。
增强政治自觉,压实“县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明确,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作为综合考核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年度督查重点,强化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规划、建设、资金筹措,明确县委书记是责任人,县长是一线总指挥,一名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重点重抓,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全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后,全市上下四级联动,加快部署推进这一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各县(市、区)积极发挥实施主体作用,做好组织领导、规划制定、资金平衡、质量监督、专项政策制定、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亲自抓、直接抓,加快补齐农村住房条件差这块短板,努力让农民早日住上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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