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盐城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新市民购房给予政策鼓励、加大购房信贷支持等5项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准推进楼市“去库存”。
盐城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新市民购房给予政策鼓励、加大购房信贷支持等5项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准推进楼市“去库存”。
根据意见,该市将实施购房补贴政策,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个人和企业购买市区新建商品房者,政府给予总房价1.5%、高不超2万元的购房补贴;对投资房产用于出租的,租赁税收由属地政府按照地方留成财力的50%进行补贴。同时,该市对市区城镇户籍以外的“新市民”购房给予政策鼓励。“新市民”买房可办理市区落户或居住证,参照自由职业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可办理子女新生入学手续,在市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等。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的,其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分配权均保持不变。 此外,盐城将加大棚改及其货币化安置的奖励力度。意见明确,对新实施的棚改项目以货币补偿为主,市区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70%,各县(市)不低于50%;新实施的棚改项目拆迁户购房的,可获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 该市还将实施“用地差别化供给”,提高高品质改善型居住用地和教育、商业配套用地以及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养老等跨界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比例,推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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