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25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2015年该部门的预算。
5月25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2015年该部门的预算。
2015年工作目标:全年新建住房公积金制度人数17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4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22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率控制在0.2‰以内,个贷率保持在90%左右。
基层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东台管理部、大丰管理部、建湖管理部、射阳管理部、阜宁管理部、滨海管理部、阜宁管理部、响水管理部。
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中提取并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部门财政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预算3610.54万元,支出预算36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等支出;项目支出840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住房公积金网站及网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预留机动经费160万元,主要保障单位临时性、应急性工作需要。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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